叉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第二条本预案为我单位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第三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1、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2、行驶叉车在下坡时熄火滑行或特殊情况载物行驶中急刹车,造成人货事故。3、叉车在运行时没有遵守厂内交通规则,超速与前面的车辆碰撞或者倒车时与后面的车辆发生碰撞。4、超载运行发生高空坠落事故。5、转弯时或起步时没有看周围情况造成人员碾压事故等。第四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第五条本单位有关人员应当熟悉已经建立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严格、切实地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