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江定刚 1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手册目 录序言- 第(2-3)页 第一部分 内部审计制度-第 (4) 页 第二部分 内部审计具体规范 -第(8-21)页 1,内部审计具体规范第1 号审计方案编制规范 -(8) 2,内部审计具体规范第2 号审计通知书规范-(10) 3,内部审计具体规范第3 号审计证据规范-(11) 4,内部审计具体规范第4 号审计工作底稿规范-(12) 5,内部审计具体规范第5 号审计事项评价规范-(13) 6,内部审计具体规范第6 号审计报告编审规范-(14) 7,内部审计具体规范第7 号审计复核工作规范-(16) 8,内部审计具体规范
2、第8 号审计文书处理规范-(17) 9,内部审计具体规范第9 号审计档案工作规范 -(18)10,内部审计具体规范第10号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19) 第三部分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22-88)页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1 号流通业务及财务审计指南-(22) 附件一:流通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要点指引-(30) 附件二:流通业务内部控制调查问卷-(37)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2 号工程预、决算审计指南-(39)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3 号内部控制制度评价指南-(43) 附件:各类交易业务错弊指引 -(50)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 号货币资金收支结存审计指南-(56)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5 号结算业务审计
3、指南 -(58)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6 号固定资产审计指南 -(60)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7 号成本费用审计指南 -(62)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8 号经济效益审计评价指南 -(68)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9号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南-(70) 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江定刚 2内部独立审计工作规范手册序 言本序言旨在说明审计部内部独立审计工作规范手册(以下简称“审计手册”)的目标、体系、制定与发布程序,并对其规范内容、约束力及适用范围进行解释。本序言由审计部负责解释。一、 审计手册的制定依据与目标1 审计手册依据集团内部审计制度制定。2 制定审计手册的目标:21 建立执行内部独立审计工作的权威
4、性标准,规范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行为,促使内部审计人员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有效地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和服务作用。22 促使各审计人员按照统一的工作标准行使内部独立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23 明确审计人员责任,维护公司利益,保护投资者和其他利益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集团发展。二、 审计手册的体系1 审计手册是内部审计人员工作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 审计手册由以下三个层次组成:21 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大纲,是对内部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的基本要求和审计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制定内部审计具体规范和内部审计指南的基本依据。22 内部审计具
5、体规范。内部审计具体规范是依据内部审计制度制定的,是对内部审计人员实施一般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的具体规范。23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内部审计实务指南是依据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具体规范制定的,为内部审计人员依据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具体规范实施审计工作时,对一般审计和特殊目的、特殊性质的审计工作提供可操作的指导意见。三、 审计手册的约束力1 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具体规范是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的基本要求,各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工作,应当遵照执行。2 实务指南是对审计人员实施审计工作的具体指导,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证明有更合适的程序指导某一特定事项的审计,审计人员应当参照执行。四、 审计手
6、册的适用范围1 审计手册仅适用于集团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工作的全过程。2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部门)进行独立审计时,不论该单位(部门)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也不论其规模大小和组织关系如何,只要是以发表审计意见为目的,都应遵循审计手册。3 在特定情况或特别授权下,内部审计人员可以应用内部审计手册或采取独立态度执行其他有关独立工作任务。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江定刚 3五、 审计手册的制定、发布与修订程序1 选定项目。审计部提出审计手册制定计划方案,经征求主管领导及各职能部门意见后,由审计部总经理审批立项。2 拟订初稿。审计部根据确定的计划方案,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初稿。3 征求意见。审计部向有关部
7、门发布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4 修改送审定稿。审计部根据各方面意见修改征求意见稿,根据审核意见定稿。5 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总裁批准发布审计手册之各项目。6 修订。审计手册由审计部负责修订、解释。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江定刚 4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06 年 12 月 20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贯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部审计监督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8、,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监督和评价活动,是通过审查和评价企业经营活动,内部控制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来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保证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性,维护企业的根本利益。第三条 内部审计是一项特殊意义的经济监督,审计的范围包括公司所有机构、人员及专题经济项目。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公司审计部是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日常办事机构。公司审计部依法对本公司的经济活动及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实行审计监督,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工作,审计部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第五条 审计部设审计负责人一名
9、,负责审计部的全面工作。并配备若干相应的审计人员,对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必要的审计项目进行审计监督。第六条 审计部应建立长期有效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参与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检查。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与其所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的业务能力,富有敏锐的洞察思考能力,掌握原则,熟悉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业务。规避审计风险。到的鸟第三章 审计部的职责和权限第九条 审计部的主要职责: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江定刚 51 按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建立和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制定内部审计规程或方法;2
10、 对公司的财务计划,财务决算,财务收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3 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监督;4 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经营绩效进行审计监督,评价;5 协助监事会检查相关事项,为监事会提供相关材料;6 配合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完成相关审计工作;7 办理公司董事会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8 对审计事项出具内部审计报告,并向董事会及监事会报告。第十条 在批准的范围内,审计部有权审计所有的经营管理工作,有权查阅所有记录,接触所有人员以及与实施审计工作有关的部门。第十一条 审计部有权根据董事会及监事会的要求,灵活安排审计项目的范围,深度和时间;对发现
11、的重大风险有权向董事会及监事会直接报告。第十二条 审计部有权采取调审或就地审查工作方式 ,查阅各部门所有与审计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档案;被审计部或单位必须如实提供,不得拒绝,隐瞒。第十三条 审计部有权参加公司有关经营,财务管理决策,工程建设,对外投资,重大合同等事项的会议。第十四条 审计部有权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有权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索取有关的审计依据及辅助证据,有关部门和个人必须积极配合,不得借故推诿,设置障碍。第十五条 审计部对正在进行的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当面作出临时制止决定,并及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第十六条 审计部有权对审
12、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及监事会反映。第十七条 审计部门有权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以及纠正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第四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第十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问题。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在考虑组织风险、管理需要及审计资源的基础上,制定审计计划,对审计工作做出合理安排。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前,应向被审计部门或单位送达内部审计通知书,并做好必要的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江定刚 6审计准备工作。第二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深入调查、了解被审计部门或单位的情况,采取抽样审计等方法,对其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进
13、行测试。第二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可以运用审核、观察、询问、函证和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建议。第二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积极利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审计。在计算机系统下进行审计,不应改变审计计划确定的目标和范围。第二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将审计程序的执行过程及收集和评价的审计证据,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第五章 审计报告第二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在必要的审计程序之后,按照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报告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做到客观、公正、完整、清晰、及时、具有建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第二十六条 审计报告应说明审计目的
14、、范围、提出结论和依据。第二十七条 审计负责人应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编制审计报告,并向被审计部门或单位征求反馈意见。第二十八条 被审计部门或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进行研究、核实,必要时应修改审计报告。第二十九条 审计报告经过必要的修改后,应连同被审计部门或单位的反馈意见及时送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复核。第三 十 条 审计部应将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及监事会,并要求被审计部门或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纠正错误。第三十一条 审计部应当及时地将审计报告归入审计档案,妥善保存。第六章 审计工作管理第三十二条 审计部负责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要求,起草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项目的审计标
15、准,制定审计工作手册。第三十三条 审计部负责人制定全年工作计划。第三十四条 审计部负责人要积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江定刚 7第三十五条 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审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总结、交流、宣传内部审计工作经验。第三十六条 公司对审计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审计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对玩忽职守,泄露机密,以权谋私的审计人员,给予特定的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江定刚 8内部审计具体规范第 1 号审计方案编
16、制规范第一条 为了规范审计方案的编制,及时、有序、高效地执行审计业务,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集团内部审计制度,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审计方案,是指审计部为了使审计组能够顺利完成项目审计业务,达到预期审计目的,在执行审计程序之前编制的具体审计项目工作计划。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审计方案编制,是指审计方案的编写、修订、审核、批准和调整。第四条 审计部实施审计时,应当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或指令和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及预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决定是否编制审计方案。预计审计时间短、审计目标单一、情况简单的审计项目,可以不编制审计方案。第五条 审计方案由审计组编写,实行审计组组长负责制。第六条 审计组编制
17、审计方案时,应当考虑项目审计的要求、审计成本效益和可操作性,并对审计重要性、财会及经营活动的风险程度进行适当评估。第七条 审计人员可以同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人员就审计方案的某些要点和某些审计程序进行讨论,使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配合审计程序的执行及有关协调工作,但独立编制审计方案仍是审计人员的责任。第八条 审计组编写审计方案前,应当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下列情况,并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有关资料:(一)业务性质、经营规模与特点及管理组织结构;(二)经营情况与经营风险;(三)合同、协议、章程、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证等法律性文件;(四)计划审计期间的各种经济活动合同和分析性资料、各项预算、计划
18、及执行情况;(五)银行帐户、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的会计资料;(六)财务会计机构及工作情况;(七)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八)相关的重要会议记录;(九)前次接受审计、检查的情况;(十)有关行业和财经政策及宏观经济形势对被审计单位的影响;(十一)其他与编制审计方案相关的重要情况。第九条 审计组编写审计方案时,应当收集、了解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其他文件资料。第十条 审计组对曾经审计的单位,应当注意利用原有的审计档案资料。第十一条 审计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编制审计方案的依据;(二)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和基本情况;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江定刚 9(三)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及审计策略;(
19、四)重要财会及经济活动问题及重点审计区域;(五)审计工作进度及时间预算;(六)审计组组成及人员分工;(七)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及风险的评估;(八)需被审计单位配合支持的事项;(九)编制审计方案的日期;(十)其他有关内容。第十二条 审计方案应当由审计部总经理审核和批准。第十三条 对审计方案,应审核以下主要事项:(一)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及重点审计领域的确定是否恰当;(二)时间预算是否合理;(三)审计小组成员的选派与分工是否恰当;(四)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信赖程度是否恰当;(五)对审计重要性的确定及风险的评估是否恰当;(六)审计程序能否达到审计目标;(七)审计程序是否适合各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
20、八)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第十四条 审计方案应当在具体实施前下达至审计小组的全体成员。第十五条 审计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发现审计方案不适应实际需要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规定及时调整。第十六条 审计组调整审计方案,应当向审计部总经理说明调整的理由,书面提出调整建议,报经审计部总经理同意后实施。第十七条 审计组在特殊情况下不能按前条规定办理调整审计方案签批手续的,可以口头请示审计部总经理同意后,调整并实施审计方案。项目审计结束时,审计组应当及时补办签批手续。第十八条 审计组应当将编制审计方案形成的资料归入审计档案。第十九条 审计方案的执行情况应当作为检查、考核项目审计质量的重要内容。第二十条 本规
21、范由审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江定刚 10内部审计具体规范第 2 号审计通知书规范第一条 为了规范审计通知书的编发,明确审计通知书的内容,根据集团内部审计制度,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审计通知书,是指审计部在实施审计或要求企业、部门自查前向被审计单位通知有关实施审计、自查的范围、内容、时间等事项的书面文书。第三条 审计通知书由审计部总经理依据计划工作任务与目标或总裁、财务总监临时交办的书面指令审计任务签发。第四条 采取突击审计时,由审计人员至现场向被审单位负责人出示审计通知书;其他普通审计,审计部必须在实施审计三天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第五条 审计通知书可以采取电子邮件、传真、邮寄、自送、自取等方式送达,收文单位必须办理签收手续。第六条 审计通知书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标题;(二)被审计单位名称;(三)审计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预计时间;(四)对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五)审计人员名单;(六)审计部印章、总经理签名及签发日期;(七)审计部认为应当写明的其他事项。第七条 审计通知书应当明确对被审计单位的以下要求:(一)及时提供审计人员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二)为审计人员的审计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合作;(三)审计费用的承担方式;(四)其他要求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