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导师(校、企)选拔、培养及管理办法一、双导师(校、企)选拔标准(一)指导教师选拔标准1.能较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2.工作认真负责,善于表达沟通、具备言传身教的能力,德才兼备。3.指导教师一般在工作岗位工作满 3 年以上。4.指导教师需是专业科室骨干教师。5.指导教师要求中级及以上“双师型”讲师担任。6.有过评选为优秀教师或先进教师者优先。(二)企业师傅选拔标准1.能较好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2.工作技能优秀,善于表达沟通、责任心强、具备言传身教的能力。3.在工作岗位工作满 3 年以上。4.技能水平需达到高级工及以上水平5.有过成功带新员工经验者、评选为优秀员工者优先。二、双导师(校、企)培养方法(一)培养条件:1承担主要教学工作任务的专业教师(专任);一线企业兼职教师;2专业教师(专任)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企业兼职教师须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 5 年以上实践经验或技术工种中级以上执业资格。(二)培养方式:校企联合培养专业教师的方式1校企双方选派专业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