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评估管理制度教师考核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办法为建立一支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较强专业实践能力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和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本校的专任教师或校内兼课教师,具有高校教师资格且具有讲师或以上职称,并在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使用效果好,或在近二年内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同时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认定为双师素质教师。1. 具有所从事专业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如:工程师、实验师、经济师、一级教练等。 2. 取得所从事专业的行业特许资格证书。如监理工程师、结构工程师、造价师、工艺美术师、会计师资格证书、资产评估师、律师资格证书等。 3. 通过国家技能鉴定,获得所从事专业的高级技师、技师资格证书。4. 具有所从事专业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5. 在国家、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优秀奖以上,并有获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