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工作制度 一、双拥领导小组要定期的向党委、政府汇报双拥工作情况;党委行政每季度召开一次双拥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双拥工作形势,分阶段安排工作,确保双拥工作落在实处。 二、为安军心,稳定社会,坚决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按条例规定落实优待政策。 三、专款专用,及时发放由民政局、财政局下拨的各种抚恤补助款。由乡农村信用合作社直接发放存折到本人,做到及时、准确、手续齐全。 四、对军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现役军人家属,各类伤残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义务兵生活困难家属实施社会捐助救济,开展互帮互助的群众性优抚、优待活动。五、加强与驻军部队协商双拥共建活动,积极开展互办实事,及时协调解决军地关系,做到常年有活动,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注重培养典型,积极推广经验,促进和完善双拥共建成果。教育群众保护国防军事设施,不得随意干扰部队正常训练和骚扰营区,严防咨窃驻军物资和打架斗殴。六、按照国家双拥工作“六条标准”、“八项 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自我检查,促进双拥工作的健康发展。七、开展拥军优先服务活动,组织辖区窗口,共建共育,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