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双阳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事局财政局 教育局关于洛江区中小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印发洛江区中小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通知(泉洛教人200945号)的精神,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真正落实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激励机制,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中心小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教育、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为总体目标,坚持“突出教学质量,抓牢检查落实,抓牢奖惩兑现,强化管理、强化过程、强化师德师风”的工作思路,坚持优劳优酬、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激励广大教职工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校教育事业健康、高效快速发展。二、实施范围与对象:本中心小学在编在岗小学、幼儿园教师,从9月1日起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三、发放办法:(一)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设生活补贴、岗位补贴两项,纳入工资基金手册管理,按工资管理权限审批,由区财政局通过国库统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