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镇反恐工作职责和制度一、反恐工作职责1、综合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报信息,掌握恐怖活动的特点和动向,及时向市反恐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2、协调有关部门拟订反恐怖斗争的预案。3、推动反恐怖斗争的群众性基础防范工作和新闻宣传工作。4、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组织、案件的侦察、调查、推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恐怖活动的斗争。5、与市反恐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保持经常联系,督促有关部门完成市反恐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确定的有关工作。6、完成市反恐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交办有其他工作。二、反恐工作制度1、会议制度镇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召开,由镇反恐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会议内容主要是通报和交流情况,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形势,讨论通过反恐怖工作的措施以及其他需要镇反恐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2、请示报告制度镇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及有关部门需向镇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工作的,一般以本部门名义向镇请示报告,紧急事项可以直接向市反恐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