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党建工作,使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保证我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质量,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学院党委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优秀青年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第三条 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第四条 发展学生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第二章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第五条 入党启蒙教育学院各相关党支部应早抓学生的入党启蒙教育,积极开展新生入党启蒙教育,做好引导启发工作,增进学生对党的了解,激发学生对党的情感,强化学生加入党组织的意识,争取早播种、早选苗、早培养、早成熟、早吸收,这样既可以为学院发展党员提供取之不竭的活水源头,又可以给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注入新的活力。第六条 接受入党申请(一)党支部接受学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