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务中心部手册目 录前 言 . 2 第一章 职责及定位 . 2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法务中心构 . 3 岗位职责 . 3 日常工作管理及流程 . 5绩效考核 . 6薪酬与晋升 . 7 奖惩规定 . 7 附则 . 7前 言为规范法务中心管理工作,为法务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全面的操作指导,特制定本手册。 法务中心中心实行统一规划、集中决策、分层管理、有效控制的管理原则。本手册主要介绍了法务中心职能、架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内容。第一章 职责及定位第 1 条 定位法律风险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置部门,为集团提供法律支持的服务性部门。 第 2 条 法务中心的职责1.
2、 建立和改善法务中心部组织架构,制度与流程等;2. 控制集团整体法律风险,建立法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3. 修订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会同相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4. 参加项目谈判和重大经营决策,就经营、管理提供法律建议;5. 参与合同及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6. 代理公司诉讼和仲裁;7. 公司内部文件、制度的合规性审核;8. 法律知识培训;9. 建立培养企业诉讼律师; 10. 集团指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 3 条 法务中心基本职务权利 1. 经营战略规划建议权2. 合同、内部制度合规审核权;3. 用印审核权
3、;4. 对外法律事务联络处理权; 5. 法律风险提示权;6. 法律事务筹划、制度完善建议权; 7. 对各部门、子公司合规检查权; 8. 集团批准赋予的其他权限。第二章 法务中心架构第 4 条 法务中心部架构集团层面职责:主要负责法务中心工作标准的制定,监督、检查各部门、子公司的风险控制人员的工作的职责;第 5 条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法务中心架构各部门、子公司层面:在集团的统一规划下,承担本公司制度补充,具体处理本公司各类风险控制事务工作的职责;第三章 岗位职责第 6 条 法务中心总监1.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制定本各项工作制度及相关流程;2. 统畴审查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3. 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4、,提出法律意见;4. 统畴法律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工作;5. 处理公司重大法律事务;6. 建立培养企业诉讼律师工作;7. 统筹安排法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与各部门、各子公司的对接工作; 8. 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 7 条 法务中心经理1. 审核公司各种合同文本; 2. 协助各部门处理法律纠纷;3. 代表公司处理各类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4. 为公司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 法律知识的宣传与培训;6. 协助公司各部门完善制度;7.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四章 日常工作管理及流程第 8 条 合同起草、审核:详见法务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及合同制定、评审流程。 第 9 条 法律纠纷处理:详
5、见法务中心管理制度第二章及法律纠纷处理流程。第 10 条 诉讼案件处理:详见 法务中心管理制度第二章及起诉、应诉案件处理流程 第 11 条 法律培训:参照 培训管理制度执行,需要律师讲课的须提前 7 个工作日告知律师。第 12 条 撤单审核:由各部门、子公司法务中心人员进行审核,并提供法律意见。 第 13 条 对各部门、子公司的支持:1. 根据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需求,及时出具律师函的须登记备案;2. 有诉讼需求的要求律师出具起诉、应诉意见书,及时反馈至涉案部门,经过审批后方可委托代理。3. 与各部门、子公司交接资料时,应做好交接记录。第 14 条 律师工作建议、交流: 案件讨论、合同审核、新
6、政策法规的分析等。第 15 条 工作总结1. 法务中心人员应填写四制四力周工作计划/总结,每日工作量化。1) 周总结:须在每周五当天上提交领导。内容围绕四个方面:本周引领性指标、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下周工作计划。上级应在下周一检查周总结执行情况,并对重要问题进行在线点评。2) 月总结:于次月 10 日之前上提交领导。月总结包括五个方面:引领性行为、本月工作情况,工作计划完成度,出现的问题,次月工作计划,个人发展与提升(或工作心得)。月总结完成质量作为当月绩效/ 考核的依据。2.部门人员须认真对待工作总结。总结内容要求做到简洁明了、格式清晰,无错别字及不通顺语句。第 16 条 案件资料管理
7、案件材料在需要与其他部门发生交接情况时,须做好案件资料交接登记工作。 第 17 条 统计报表1. 每日应做好工作量化表2. 每周一对上周的工作进行汇总,形成周总结,各类数据须在周总结中体现。 3. 每月初统计上月工作情况,制作每月一期的法务中心数据分析报告,于当月 10 日前制作完毕,并发送至部门负责人邮箱和领导邮箱;第 18 条 合同检查情况通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周进行合同例查工作,统计违规行为及现象,视情节进行通报、处罚。 第 19 条 案例汇总每月必须提交一个案例,应包括案件情况、结果分析、改进措施等内容。第五章 绩效考核第 20 条 考核对象:法务中心部人员。第 21 条 考核方式1.
8、考核方式:自评 + 上级评价;2. 法务中心人员由法务中心部管理和考核;3. 各部门、子公司风险控制人员,日常行政管理由各部门、子公司代为考核,绩效考核由法务中心部会同各部门子公司共同进行,其中法务中心的权重为 60%,各部门、子公司为 40%。 第 22 条 考核指标:1. 胜任力 -KPI 指标:公司法律纠纷次数,法律纠纷解决质量,无合同法律审核重大纰漏,重要任务完成情况。2. 执行力 -边际指标:各部门、子公司合作满意度;领导交办任务完成情况。3. 领导力 -能力指标:分析、判断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专业知识及技能。 第 23 条 考核书面材料1. 四制四力工作量化表;员
9、工须自行在日常工作中统计自身工作情况,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依据。2. 周、月工作总结与计划表。 第 24 条 考核可分为以下等级:1. 杰出:工作成绩优异卓越,对组织、公司作出较大贡献;2. 优秀:全面完成工作成绩且在大多方面超出标准; 3. 胜任:工作完成合乎要求,达到标准;4. 需改善:尚有未达标准方面,但经努力可改进;5. 不合格、工作差:经过提醒教导后仍未改善;6. 考绩结果为“ 需改善”或“ 不合格”的,均属“ 不能胜任工作” ,建议转岗或辞退;7. 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工资调整和职务调整的必要性条件。第六章 薪酬与晋升第 25 条 各岗位的薪酬参照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执行以
10、下薪酬。总监:10000 元经理:8000 元主管:5000 元第七章 奖惩规定第 26 条 处罚细则1.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审批的,处以 10 元/次罚款;2. 未及时跟进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处以 20 元/件罚款;3. 与各部门交接资料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处以 10 元/次罚款;4. 未及时提交工作总结的,处以 20 元罚款;5. 因工作态度问题被投诉至上级负责人的,处以 20 元/次罚款;6. 应具有节约意识,对故意浪费办公资源的,视情节予以警告或者罚款;7. 在案件经办过程中,因个人工作疏忽遗失证据材料的,处以500 元罚款,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8. 有其它违规违纪情形的,依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第 27 条 奖励规定1. 在工作中提出建设性意见被采纳的,奖励 20 元,对公司主营业务向提出建设性意见被采纳的可向公司申请专项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