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变电所防汛应急预案一、总则:1.为及时、有效和迅速处理因山洪、暴雨等造成内涝、外涝和防洪设施失效,避免或降低因上述原因造成所内66KV、10kv设备停运和重大设备事故的损失,减少对电网所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根据我局文件精神和木兰县电业局防汛应急预案等,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东兴变电所防汛应急预案。2.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实行行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重于抢”原则,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全力抢险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确保电网安全为细则,结合反事故二十五项反措施实施细则进行制定。3.汛期是指局部或大部分地区突降暴雨,降雨量罕见,易引起山洪、水灾等自然灾害的发生,严重危及我所厂房,一、二次设备的安全运行,有重大设备损坏事故发生的可能。4.汛期应急处理时,需要动员全所力量,所长是本预案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预案的管理工作。各运行人员都有参与危急事件处理的责任和义务。5.在山洪、水灾事件处理中,应加强对主厂房、围墙、排水沟、电缆沟的措施落实,防止造成重大环境污染。6.在应急预案启动后,每名运行人员必须听从应急预案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