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管理办法第1章 :总则第1条 :为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与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控制费用支出的要求,控制办公用品的使用经费,强化过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办公用品统一由人事行政部集中管理、统一采购和发放,并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负责。第三条:办公用品的范围,本办法所指办公用品包括低值易耗品和高值固定管理品。低值易耗品包含:钢笔、毛笔、白板笔、中性笔、圆珠笔、铅笔、铅笔芯、中性笔芯、圆珠笔芯、钢笔水、粉笔、记号笔、笔记本、档案袋、信封、资料册、塑料文件袋(盒)、书立、文件手提袋、文件夹、打孔机、夹子、装订条、修正液、橡皮、橡皮擦、粉笔擦、胶水、固体胶、透明胶带、钢板尺、塑料直尺、有机玻璃直尺、壁纸刀、刀片、剪子、墨水、打印纸、复印纸、一次性纸杯、各类印刷品、墨盒、碳粉、打印机粉等。 高值固定管理品包含:电脑、打印机(打印、复印、传真一体机)、扫描仪、传真机、软盘、U 盘、刻录盘、鼠标、键盘、交换器、卷柜、办公桌椅、报纸架、订书机、计算器、托把、扫帚、各类牌匾等。第2章 :办公用品的采购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