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为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争创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特制定如下信用管理制度:一、信用评审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前实行评审制度。(一)、评审内容1、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2、严格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3、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4、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二、企业授信评价管理制度1、信用管理机构应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客户的信用信息,对客户实行分级管理,将客户的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分别制订不同信用等级所对应的信用额度、信用期限、信用折扣。2、信用管理机构负责建立每位客户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电话、信用标准(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要求的最低标准)、信用等级内容的表单,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3、信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查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的标准信函等表格;受理客户信用申请;采用对客户进行走访、调查、向有关部门收集客户资信状况资料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