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券发行专项法律服务意向书致: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xxxxxxxxxx至今,本所与贵单位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特别是贵公司给予我们律师工作极大的支持,本所在此表示衷心感谢。本次,贵公司拟发行企业债券,树立资本市场良好形象,优化资本收益结构,其力行xxxxxxxxxx开发开放的远见卓识和开拓精神,本所深表敬佩,并希望为本次企业债券发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现提出服务方案如下:一、关于企业债券发行的法律业务 企业债券发行,是证券承销商、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律师等中介机构提供综合服务的直接融资业务。其中,法律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强制性:(1)企业债券发行而进行的方案设计、资产重组、会计调整、管理层决策都需要精准及时的法律服务;(2)律师就证券发行主体资格、发行条件、程序、担保等重大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是法定的必备文件,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必须援引,同时,律师对其发表法律意见的真实准确完整,承担巨大风险责任。二、服务内容: 1、 参与制定企业债券发行方案;2、 参与制定资产重组方案;3、 起草、审议市政公司设立文件、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