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初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进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和水利部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二章 干部选拔任用原则第四条 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标准,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做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第五条 坚持走群众路线,接受群众监督,鼓励和支持群众举荐干部,拓宽识人、用人渠道。第六条 公司干部应当逐级提拔。越级提拔的,需报经人力资源部同意。第三章 干部选拔任用一般程序第七条 根据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公司干部可以从公司内部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公司外选拔任用。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可根据三类选拔职位的性质、任职要求、公司内人才储备等实际情况分别使用三种不同的方式和程序,以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健全、完善。第一类职位为重要管理岗位,主要指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