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休假管理办法第1章 总 则第一条为保证员工合法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维护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员工休假应遵守本办法规定期限、程序和其他要求,按照不同假种享受相应的假期待遇。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全体合同用工。第四条 法定节假日的休假安排按照国家和邮政企业通知执行。具体休假方案节日前通告。第二章 各类假期规定及待遇第五条 假期类型假期包括法定假日、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病假、事假、年休假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假期等。第六条 法定假日(一)全年法定假日11天:元旦(1月1日)1天;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3天;清明节(农历清明当日)1天;劳动节(5月1日)1天;端午节(农历端午当日)1天;中秋节(农历中秋当日)1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3天。(二)属于部分员工的假日如青年节、妇女节等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