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海欧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员工休假管理规定1总则1.1目的为规范员工假期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1.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丹东海欧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1.3修订原则本休假管理制度依照国家劳动法和其他相关劳动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改。2休假类别公司休假包括两大类,具体类别及划分如下:法定福利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丧假、婚假、产假、哺乳假及护理假。日常休假:事假、病假。3休假管理规定3.1国家法定节假日3.1.1假期标准元旦1天,春节3天,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3.1.2放假安排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实行,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发文通知。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放假时间,放假时间原则上不少于法定假期时间。3.1.3注意事项所有员工均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有薪法定节日。3.2年休假3.2.1假期标准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