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作业行为监督管理制度一、目的通过对员工作业行为的监督控制管理,达到控制因人为因素而造成的不安全事故。二、范围适用本公司范围内所有工作时间内作业员工行为管理。三、职责3.1 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域内非正常作业的员工安全负责。3.2 作业员工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工作时间内行为负责。四、管理要求通过对不安全行为的检查(互检、自检、抽检)、观察预警、识别研究、评审等,控制不安全行为。4.1不安全行为检查(a)人力行政部门是安全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全公司生产过程中各类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管理。各级部门管理人员对员工不安全行为均负有监督检查、纠正的义务。现场作业中首先要确保个人按章作业,同时也要互相监督提醒其他人员不违章作业。(b)检查的办法为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原则上每月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增加检查频率时具体调整;动态检查由专职安监员、兼职安全员在作业时段内不定时的对各作业点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要覆盖生产全过程、全方位。(c)定期检查每月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具体由生产部和设备科召集,对专业检查项目和人员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