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力福通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员工加班管理规定第一条 目的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和综合工时制的员工。第三条 加班原则1、效率至上原则。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2、加班时间限制: 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 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3、健康第一原则。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4、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5、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