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维护公司良好的生活秩序,规范员工行为,提升员工的道德素质,激励员工爱岗敬业与遵纪守法之精神,使各级员工奖惩行为办理有所遵循,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定义:公司员工奖惩是指员工在公司个人行为表现优劣时,公司视表现成绩或违纪程度对其给予行政奖励或行政处罚(包括精神激励)。在行政奖励上分为嘉奖,记小功,大功。在行政处罚上采用警告,记小过,大过,除名解除劳动关系等方式。第二章 奖励规定第四条、奖励部分:员工奖励分为三种,即嘉奖,小功,大功。同时给予通报表扬,晋升,授予优秀员工等精神奖励。员工奖励除给予绩效加分外,另设奖金。绩效加分列为绩效考评项目,与绩效奖金挂钩。(一)、嘉奖:每嘉奖1次,给予绩效加1分,奖励RMB50元,最高加绩效分2分,奖励RMB100元。 具体事项如下: 1、能及时完成各项专案工作任务的; 2、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提案改善各项管理措施的; 3、拾金不昧,价值达300元以上的; 4、在社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