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更好地引导员工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人力资源管理规则,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从业人员。第三条 奖惩的原则: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2、奖惩及时的原则:申报奖惩须于事由发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奖惩处理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表扬及通报批评需在3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使奖惩公正、公平,奖惩结果需公开。第四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1、奖惩评议委员会:公司成立由各部门副总、工会主席、纪检监察处、人力资源处及一级主管构成的奖惩评议委员会,负责对各类奖惩事件进行评审。奖惩评议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如当月无议案时不召开,遇有突发性或临时性案件,可随时召开。每次召开会议不少于五人。2、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员工代表、人力资源处和工会代表组成,负责对有争议的奖惩事件进行协调和裁定。3、人力资源处是员工奖惩归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