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外出管理办法一、 实施目的:为加强员工正常办公时间内因工作外出办理公司业务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二、 适用范围: (一) 上级交代或突发事件须马上办理的事务/偶发事情需处理。(二) 本职工作需外出办理的事务。(三) 出席会议。(四) 外部专业培训/外出考察/外出采购。(五) 其它经由部门负责人特殊批准的事务。三、 外出时间规定:视地点之远近,事情之繁简,在员工外出申请单(见:附件一)上填写预估时间,外出人员返回后由前台文员按照实际到达公司时间记录。四、 实施职责:(一) 各部门要求认真贯彻执行,配合工作。(二)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批员工外出申请单。(三) 综合办公室负责外出人员登记的监督与控制,逐步完善公司员工外出的规范化管理。五、 职责分工(一) 各部门负责人需对员工的外出原因及外出地点进行严格审核后方可签字同意,若部门负责人不在公司,应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代理审核。(二) 综合办公室前台文员负责留存各部门外出员工的员工外出申请单,并依据此表单认真、如实地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