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11分)一、导论(一)渊源(表现形式)1. 独立渊源:国际法院据以判案的依据(1)国际条约(某某公约),约束缔约国;(2)国际习惯,约束所有国家,形成须慎重;物质要素:反复实践;心理要素:法律确信。二者缺一不可。没有时间要素,不一定需要很长时间形成,短时间内也可以形成国际习惯。证明国际习惯存在须找证据。国际习惯写不写入公约,所有国家都须遵从。(3)一般法律原则(低频考点),隐藏在各国法律中,不是强行性原则;禁止反言原则、善意原则、不当得利返还原则等。2. 不是渊源的(不能作为之后判决的依据):司法判例。(二)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性质,但不是所有强行规则都是国际法基本原则。1. 国家主权平等对内最高权,对外独立权。自保权:自卫和国防。适用于网络空间。2. 互不干涉内政内政:该事项本质上是否属于国内管辖;国家在该事项中的行为是否违反国际法规则和原则。3. 不得使用威胁和武力包括禁止进行侵略战争的宣传。使用武力例外(不是绝对禁止武力):自卫、安理会授权可使用武力。使用武力条件:收到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