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以下简称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员工主动参与教育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长效机制,构建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员工培养体系,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第三条 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以下简称积分)是对员工参与教育培训活动的量化管理,坚持统一标准、分级考核、效果量化、挂钩联动的原则。 第四条 要求各部门向员工做好积分办法的宣传,进行积分自我模拟测评,认真、详实的填写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登记手册,并将基础材料存档。第二章 积分标准 第五条 员工参与培训,研讨交流,自主学习,兼职授课,培养徒弟,撰写论文或心得体会,参与各类知识和技能的竞赛、考试、资格评审,参与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等,均可通过认定获得相应的积分。 第六条 积分按照取得方式的不同,分为脱产学习积分、在岗培训积分、奖励积分和惩罚积分。积分认定按照中国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