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离职管理,维护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规范。离职分为辞职、辞退、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自动离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退休等。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 办理流程 一、辞职1、辞职申请有辞职意向的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30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申请(试用期的员工须提前至少3天)。部门负责人必须于接到辞职申请2日内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确认辞职的员工应本人携带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的辞职申请,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附件1),需进行离职谈话的员工,普通岗位员工由其直接领导、部门负责人与辞职人进行离职谈话;重要岗位及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离职由部门负责人及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离职谈话,谈话内容详见员工离职面谈表(附件2),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进行谈话。 离职谈话清单应详细记录,经员工和谈话人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2、辞职审核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