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分局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1.总则为加强分局内部队伍建设,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增强市场经济意识,鼓励全体员工爱岗敬业,立足本职,自觉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分局内部动态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办法。2.考核范围与时间 本办法适用于分局所属各单位全体在岗员工。每年年终于12月1日-30日进行定期考核,平时考核视工作需要临时安排。3.考核组织与分工3.1根据不同的考核内容,分局成立由分局领导、机关部门领导、相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分局所属各单位中层领导、中层后备干部考核,并对单位的考核工作进行安排,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查。3.2 分局所属项目、机关部门成立由项目(部门)领导、中队(科室)领导、一般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等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本项目(部门)科队级(含科队级)以下管理人员、技师、高级技师以及特殊作业年检考核、特种作业审查考核、生产及服务岗位人员、人才培养对象的年度考核。4.考核原则4.1 考核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4.2 考核工作坚持定期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群众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