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1、为公平、公正、科学地评价管理人员工作绩效,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有效促进工作绩效改进。2、创建规范的考核平台,进一步规范、统一、完善部门考评体系,更好地指引部门开展考评工作。第二条 原则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结果。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部门全体管理人员(含中层管理人员与一般管理人员)。第二章 考核体系第四条 考核内容1、工作业绩考核(占60%):分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两大项。专项工作是指管理人员月度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包含临时增加的计划外工作),专项工作考核根据管理人员月度工作计划或临时工作计划完成的进度、质量及完成率等进行综合评价。日常工作是指每月例行的工作,日常工作的考核根据日常工作完成的质量、进度及相关指标达成情况进行考核。2、 工作能力和态度考核(占30%):考核管理人员为达到工作目标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以及管理人员的敬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