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私车公用管理办法(试行)一、目的为提高办事效率,有效解决因公使用私家车办理公务而产生的费用问题,针对实际,公司特制定私车公用补贴管理办法。二、私车公用的界定1、员工利用自购轿车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2、员工利用自购轿车完成上级委派的其他工作;3、员工在非工作时间为公司事务出车;4、车辆必须是公司元工产权所有,车辆必须投保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5、销售岗位员工工作时间内的业务洽谈及下班时间不定义为私车公用。三、权利与义务1、申请人必须认真填写出车结算单,报销时随出车结算单后附车辆公里表盘照片(出发前和回到公司各一张)。申请人应该将照片及时发送至综合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备案记录。2、各部门负责的副总经理有义务及时审核并确认填写内容的详实,综合管理中心核准。四、内容1、申请人因公事务(路程较远,事情比较急,公司无车可派等情况)可选择自驾车前往,并填写出车结算单作为报销凭据。申请人私车公用的情形应经过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和综合管理中心的认可,若不被认可则不能享受私车公用补贴。2、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