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海鸥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员工租房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规范员工租房相关工作的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2.1 公司从指定院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正式员工(不包括实习、兼职的员工)。2.2 家不在丹东市内(东港、凤城、宽甸等外围县市不属丹东市内)、无法解决住宿问题的员工。2.3 员工是否符合条件,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在该员工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时审核确认。3管理部门及职责3.1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为符合条件员工寻找合适房源,并办理承租、退租事宜。3.2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员工租房补助管理工作。符合条件员工第一年由公司提供住宿,工作满一年后,需自行租房的,公司按照员工租房补助管理办法为员工提供租房补助。4租房标准4.1公司提供的住房至少拥有床、水、电等生活必需设施,满足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4.2按照丹东市目前房租水平,暂定小两室租房标准600元,三室租房标准1000元,房租允许在100元范围内浮动。4.3一般住宿标准为2人/间,公司可根据房屋的面积大小对入住人数进行适当调整。4.4公司只承担房屋租金和基本设施(床)采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