茎木类中药的鉴定概念 茎(Caulis)木(Lignum)类中药包括药用木本植物的茎或仅用其木材部分,以及少数是草本植物的茎藤,实际上分为两类,即: 茎类中药 药用部位包括茎藤(Caulis),如关木通;药用茎枝(Ramulus),如桑枝;药用茎刺(Spina),如皂角刺或其翅状附属物,如鬼箭羽;或仅用茎的髓部(Medulla),如灯心草、通草等。药用草本植物的茎,则列入全草类中药,如麻黄、石斛等。 木类中药 药用部位主要采用木本植物茎的形成层以内的各部分,通称为木材。一般木材可分为边材和心材两部分。边材含水分较多,颜色较浅,又称液材;心材由于蓄积了较多的挥发油和树脂类物质,颜色较深,质地亦较致密而重。木类中药大多采用心材部分。 性状鉴别 形 状 茎类中药的形状以圆柱形较多,也有扁圆柱形、方形的。有些茎的木质部较发达,商品常切成斜向横切片,或不规则段片。木质藤本多扭曲不直,大小粗细不一。 草质茎表面多沟纹,具有粗细不等的棱线,如天仙藤;表面大多为棕黄色,少数显特出的颜色,如鸡血藤为红紫色。未除去木栓层的茎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