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薪资调整申请及审批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准确地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评价,对工资调整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员工薪资的转正调整、定期调整、特别调整、转岗调整,员工起薪标准按薪酬结构定位表执行。1、 转正调整,指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公司用人标准,予以转正,或试用期未满但表现突出,需提前转为正式员工;2、 定期调整,薪资调整一般每年进行一次(4月),根据员工年度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做出相应的调整;3、 特别调整,指转正员工有特殊表现或特殊贡献,业绩显著,或因个人过失给公司业务、声誉造成损失的,对其薪资可做特别调整,不受时间限制;4、 转岗调整,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对其岗位、职务做出调整,薪资可根据转岗后所从事的工作难度、量度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章 薪资调整规定第三条 员工进入公司,由部门主管及人事行政部对其进行考核,通过试用期考核的,试用期结束后按劳动合同约定的转正标准执行。第四条 公司每年4月将根据员工的年度考核结果进行职级与薪资的调整,调整方案确认后,5月开始按调整后的薪资标准执行。第五条 原则上,进入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