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责任制度第一条 总则1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必须执行逐级负责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三分部对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至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制度。2 三分部已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任制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切实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3 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4 本办法适用于三分部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5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6 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7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项目分部经理负责对项目分部各部门、各类人员;项目分部技术部负责对分部作业队、作业班组长考核。8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每月至少对各类人员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9 每次考核结果作为评优、奖金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