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什镇中学校配餐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配餐的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安全、卫生、健康用餐,按照食品卫生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所称学校配餐服务,是指餐饮食堂接受学校或者学生监护人委托,为提供学生集体餐从事食品加工、分送等就餐服务的活动。二、学校配餐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政府监管,食堂和学校共同负责”的原则。三、学生监护人可以依据自愿原则委托学校处理学校配餐相关事务。四、学校成立配餐食堂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校长、安办主任、行政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班主任组成,定期对供餐食堂进行检查,监督其配餐工作,保证师生的用餐安全。五、学校受学生监护人委托,与配餐食堂签订配餐服务协议。配餐服务协议包括配餐食堂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配餐场所、违约责任、服务期限、终止办法等内容。六、学校提供配餐周转场所,协助配餐食堂做好就餐管理工作。餐桶(盆)直接进入分餐班级,由各班班主任安排学生小组负责餐桶(盆)的运送和饭菜的配发,其组长(组长即安全监督员,各班组长名单另附)专门负责全程的领路、人员安排和安全监督;由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