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转正、晋升、降级、调薪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株洲百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转正、晋升、降级、 调薪工作办理程序,确保上述人事管理工作的公平与合理。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晋升、降级、调薪工作。 第三条 职责 1、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转正、晋升、降级、调薪资料的提交;2、 人事部负责员工转正、晋升、降级、调薪资料的核实与审查工作。 3、 人事分管总助负责员工转正、晋升、调薪资料的复核工作。 4、 总经理负责审批公司基层员工人员的转正、晋升、降级手续。 5、 董事长负责审批公司队长(含)以上人员的转正、晋升、降级手续。第四条 转正: 1、正常转正的条件为员工试用期满,经公司绩效考评合格。 2、提前转正的条件为员工试用期表现特佳,有显著工作业绩。 第五条 晋升/调薪1、 晋升/调薪的条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 2 工作表现优秀,本岗位成绩突出; 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被评为良好以上者;3 工作有突出贡献或重大立功表者;4 有突出才能,为公司急需者;5 为同行业竞相争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