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转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试用期员工管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新入职未转正的试用期员工进行客观、公正、合理的考核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爱晚红枫集团公司各部(室)、属下各单位。第二章 新员工转正规定第三条 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第四条 院校新毕业学生从入司之日起前三个月为见习期,见习期满经审核合格,方可进入试用期;第五条 试用期目标包括三个方面:工作任务承担和完成方面,公司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学习掌握方面,公司文化理念理解和适应方面。第六条 员工根据试用期目标制定、实施个人学习和工作计划,主动向上级汇报进展情况和寻求帮助。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在试用两个月时,至少与员工进行一次面谈,了解员工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文化适应情况、能力发挥和提升情况,听取员工的意见,向用人部门提出有关建议。第八条 员工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进行转正考核。由员工提交转正申请书至人力资源部,转正申请书应包括试用期工作总结。试用满两个月,表现非常突出的员工,经用人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