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退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北京天海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退出机制, 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遵循“公正公开、优胜劣汰、奖勤罚懒”的原则进行员工退出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分公司遵照执行。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员工退出、辞职的归口管理部门,各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为本公司员工退出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范围与形式 第五条、公司实行日常考核退出与年度考评退出相结合的退出机制。各分公司可根据日常考核及时退出不符合要求的员工,也可根据年度考评结果,按规定退出一定比例的员工,全年退出人数应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第六条、公司对各层级人员统一实行退出制度,以确保各个层级人员的合理流动。 根据管理层级不同,公司职员分为员工层(主管职级以下人员)、基层管理层(主管至 集团公司部门副经理职级人员)、中层管理层(部门经理至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职级人 员)和高层管理层(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至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