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亏损处理方案 为了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合作社的本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方案。一、 指导思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财务管理制度,本着共负盈亏的思想来共同管理经营本合作社。二、亏损处理方式 1、在建工程部分发生报废或者毁损,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工程成本。由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者毁损,其净损失计入其他支出。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人员岗位责任制。应当定期盘点清查固定资产,做到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设备的市价计入其他收入;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其原价 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之后,计入其他支出。 3、每年年度终了,合作社应当对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农业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全 面检查,对于已发生损失但尚未批准核销的各项资产,应在资产负债表补充资料中予以披露。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