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兴举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会职责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向成员大会报告工作和其它需要成员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二、在成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三、制定本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四、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聘用或解聘合作社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制定奖惩办法和报酬标准。五、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六、组织成员参加培训和开展各种互助协作活动。七、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八、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九、讨论本社成员的加入、退出、除名、继承等事项。十、履行本社章程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嘉祥县兴举养殖专业合作社监事会职责一、监督理事长和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及盈余分配情况,负责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并向成员大会报告审计结果。三、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