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授权委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天港建设集团(以下简称公司)对外经营活动的授权委托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制定如下制度:1、 适用范围和目标: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合同的授权行为。目标: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政策,保证公司经济利润最大化,经营风险控制在为零状态。2、 适用原则公司对外合同(包括协议、契约等)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订,未经授权委托,任何人不得对外签订合同,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合同除外。任何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而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但事后公司予以追认的除外。受委托人在授权范围期限内签订合同,不得擅自超越授权权限,从事经营活动,委托代理人不得再另行委托他人办理授权委托业务。3、 合同授权委托类别定期委托:是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权限或者业务授权委托代理人。专项委托:是法定代表人根据特定时期,特别事项的需要授权委托代理人。4、 合同委托办理程序定期委托办理程序根据法定代表人授权情况定期由信用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办理。信用合同管理领导小组,根据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