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西电三公司合同授权签约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授权委托管理,明确企业领导及分管领导签约责任和权限,提高自我约束和风险防范能力,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陕西省电力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委托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企业负责人或者经办人在授权范围内以西电三公司名义或法定代表人名义行使职权或办理企业有关事务的法律文件,是被授权人或受托部门的权利证明。 第二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和部门负责人,依据职责对外签订合同,其他人员需取得授权、依据授权对外签约。 第三条 订立合同实行授权委托制度。合同由下列人员签署: 1、经理: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外签约第一责任人,代表本公司在合同上签字,或签发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签字。 2、其他公司领导:依据分管管理权限范围签订合同。 3、部门负责人:企业所属部门负责人(正职)可以在规定权限内签订合同,并可办理转委托,委托其副职签订合同,受托副职不得再行委托。 4、超过签约权限范围,需经经理批准,由公司行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