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复习的三境界合同法是民法的精髓所在,也是司法考试的传统分值大户,虽然近年来分值有下降的趋势,但其在司法考试中的作用不容小觑。 以下结合我的辅导经验,就合同法的复习谈三点体会。因效颦于王国维先生的学问“三境界”论,故称之为“合同法复习的三境界”,供学员参考。一、根基法条法条是司法考试的命题依据与解题依据,是司考不容置疑的核心,是司考的命脉,对合同法尤为如此。2005年,合同法部分共有题目8道,单选题3 道,多选题5道,占13分,内容涉及缔约过失、合同成立、合同解释规则、保证期间的性质、连带保证、试用买卖、承揽合同、无名合同等,其中合同解释规则、无名合同主要涉及理论,其余部分仍是考核法条。整个合同法的复习,就应围绕法条展开。以此为指导思想,合同法法条的复习应分为三阶段:第一,教材阶段。看教材是为了为看法条打下基础,而不是为了拿分。司考指定教材编得极其没有针对性,靠看教材通过考试是天方夜谭,拿分只能靠法条。那么为什么不直接看法条?因为直接看法条是万万看不懂的,没有对合同法基本术语、基本制度、基本理念的大体概念,法条中许多词语会只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