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二)合同是一种合意,即双方意思表达一致。(三)合同存在于创立法律关系、变更已有的法律关系。终止已有的法律关系的阶段。注意:不包括婚姻、收养、监护等有身份关系的协议。1、 要约(1) 概念在许多场合又称为发价、发盘。合同法第14条第1款定义: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 要约的条件第14条第2款:(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3) 失效合同法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4) 要约的撤回:发出后,生效前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5) 要约的撤回:生效后,承诺前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