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周转材料管理,使周转材料管理程序化、标准化、制度化。管好和盘活周转材料,减少浪费,避免国有资产流失,降低成本,提升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周转材料管理遵循合理配置、加快流转、先调剂、后租赁、再购置的原则。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管理部(以下项目部含管理部)。第二章 机构、职能与职责第四条 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公司物资部是周转材料统一调配、管理、监督部门。各单位的设备物资部是周转材料使用、管理直接责任管理部门,各单位的财务部是周转材料管理的监督部门。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配专职周转材料管理人员。第五条 公司职能、职责 (一)负责统一调配公司范围内的周转材料。(二)建立周转材料台帐,实现周转材料动态管理。(三)负责审批与周转材料相关的报告。(四)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周转材料管理工作。第六条 项目部职能、职责(一)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级周转材料管理实施细则,建立本级管理体系,落实公司周转材料管理规定。(二)负责编制、上报周转材料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