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2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经济合同的订制、批准权限、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相关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经济合同包括买卖(销售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加工、定作、建、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等与企业经营业务有关的一切合同。3 规范性引用文件1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 合同法4 职责4.1 各职能部门经办本部门职责范畴内的合同签约作业。4.2 监察审计部负责合同评审。4.3 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4.3 董事会、总经理或由总经理授权委托人负责合同审批。4.4 各职能部门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