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油田孚瑞特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合 同 管 理 程 序FRT/MSP07-20061目的和适用范围1.1为了加强和规范胜利油田孚瑞特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对外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2 合同管理机构及其工作职责2.1公司生产经营部是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合同的正常签订、登记、审核及管理工作。各分(子)公司及直属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配备2-5名专(兼)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销售合同评审、签订、把关及管理工作。2.2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二)负责公司日常的合同管理事务,对各类合同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 三)负责外部队伍准入的法律资质审查;办理签订合同授权委托书的签发。(四)参与各类工程或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