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办法一、岗位申请1.固定岗位:拟设岗单位需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岗位设置申请,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经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核定审批,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予以备案,并向各设岗单位下达勤工助学岗位。未在规定日期内申报岗位的单位原则上不允许设岗或增加人数,如需则必须补交岗位申报表并附情况说明一份,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2.临时岗位:勤工助学临时性岗位的申请根据实际需要分批进行,拟设岗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勤工助学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批和备案,并向设岗单位下达勤工助学岗位。二、选聘学生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全校学生公布校内勤工助学的设岗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岗位人数、工作时间、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各设岗单位就本单位学生勤工助学的聘用情况接受学生咨询和申请。2.固定岗位的招聘必须通过勤工助学中心进行,用人单位未经允许不得自行招聘。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原则上只招聘贫困生,且要在合肥工业大学贫困生数据库中有备案。固定岗位招聘信息发布后,申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