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本科实验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实验教学是指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独立开设和包含在理论课中的实验课教学。实验教学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第二条 为了科学组织实验教学,规范实验教学过程,加强实验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本科实验教学质量,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及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实验教学体系建设第三条 依据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培养方案以及相关理论教学体系,各教学单位要构建具有明确实验教学目的的实验教学体系。第四条 实验教学要以学生为本、以教师为主体,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逐步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性实验的比例,逐步建成相对完善、独立的普通教育基础实验、学科基础实验和专业教育实验课程体系。第三章 实验教学文件制定与管理第五条 实验教学计划是本科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各学院要在本科培养方案中将实验课程名称、课程类别、课程性质、学时、学期、独立设课的实验课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