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公司规章制度制度编号:JLYT-ZC-06-2014 发布版本:A吉林油田公司钻井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吉林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管理体制和钻井监督管理的需要,建立和完善钻井监督管理体系,加强钻井监督管理,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钻井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钻井监督是公司派驻钻井现场的全权代表,钻井监督资格是执业资格,钻井监督是岗位职务。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所属各单位,合资合作单位发布日期:2014年6月23日实施日期:2014年6月23日可参照执行。第二章 钻井监督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 钻采工程部是公司钻井监督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钻井工艺研究院钻井工程监督中心(以下简称钻井监督中心)是钻井监督技术支持和具体业务管理机构。各油(气)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钻井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钻采工程部在钻井监督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公司钻井工程监督管理体系的建设;(二)依据国家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