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顾问服务协议书甲方:XX(上海)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乙方:*新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金融信息及投资顾问服务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1、 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金融信息及投资顾问服务的内容包括:1、 新型液电*技术产业化项目股权投资顾问服务;2、 提供宏观经济、金融信息及产业咨询。2、 收费方式乙方作为甲方聘请的咨询顾问,向甲收取咨询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XXXXX万元整(XX万元)。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上述咨询服务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3、 保密本协议双方承诺对本协议的内容保密,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方进行公开或披露。4、 其他事项1、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协议中承诺的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2、本协议生效后,如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本协议签署地的人民法院起诉。3、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