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战略合作协议甲 方:注册地:电 话:联系人:乙 方:注册地:电 话:联系人:第一条:合作目的随着知识进步,专业分工进一步明确,品牌效应越来越体现出其价值和号召力。为了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品牌战略的实施,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双方愿意建立长期友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特制定本协议。第二条:合作方式双方在信息渠道、品牌宣传、商业活动等方面可以相互运用,双方中的任一方可以战略伙伴方式对外推荐客户。第三条:甲已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享有乙方向物业顾问项目信息优先推荐权;二、甲方享有乙方对外宣传中使用“战略合作伙伴”这一称谓;三、甲方推荐或策划服务的地产项目,可享受在乙方标准顾问费2万元的优惠,超出部分给予甲方60%佣金;四、甲方有向其服务项目推荐鑫苑物业做顾问的义务;五、甲方在使用乙方名称时,必须使用乙方提供的标准字体、标准颜色及标准搭配,且在使用前应提前知会乙方。第四条: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一、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终止,甲乙双方互不负责,但终止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一)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