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管理实战指南第一章品质部门在组织中的位置1.1组织设立原则1.1.1组织设立的基本原则(1)因事设职与因人设职相结合的原则A组织设立首先应考虑,“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B组织设立在保证“事事有人做”的的同时,还要保证“有能力的人有机会去做他真正胜任的工作”。(2)责、权、利一致的原则A权小责大,管理者不能完成职责,不能发挥其创意。B权大责小,造成滥用权利。C责大利小,不能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D责小利大,意味着风险小,收益大,势必造成员工对企业的工作挑三捡四。(3)一个上级的原则一个员工的上级必须只有一个人,正常情况下不允许越级指挥,但允许越级检查。(4)既无重叠,又无空白的原则。A职能部门的职能互不重叠(无重叠)。“一事无二管”主要指时间上不重叠和范围上不重叠。“政出多门“是管理的大忌。B职能部门的职能互相衔接(无空白)。企业运需的一切职能都有相应的部门负责,不能留下任何空白。C企业内不能有两个职能相同或类似的部门。D有关部门之间职能的衔接需要清楚的界定。E执行部门与监督部门分离的原则。